仙珍圜

标题: 请问 [打印本页]

作者: 我11    时间: 2013-7-21 18:38
标题: 请问
交易版中卖龟卖鱼都是违法吗?如果违法,那本论坛不是提供了平台?真好笑!
作者: 我11    时间: 2013-7-21 18:40
卖者有罪,买者同样有罪!提供平台也同罪!怎么普法的?
作者: 我11    时间: 2013-7-21 18: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准老百姓养好卖花!中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必须有四个犯罪构成!即犯罪动机、侵犯的客体、行为及社会的违害性!缺一即不构成犯罪!二十年前,本人在花市买的龟甲牡丹、鱼等植物,经本人多年繁殖,现在出售,何罪之有?本人从法三十余年,从未听闻养合法植物"犯罪"
作者: 我11    时间: 2013-7-21 18:55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交易也同样!
作者: 我11    时间: 2013-7-21 18:58
请分清楚合法转让与走私的关系与区别!
作者: 小药    时间: 2013-7-21 19:08
亲,卖野生的违法
作者: shenxian    时间: 2013-7-21 19:14
亲,你可以去网店上卖野龟,别害了仙珍。
作者: 可爱的便便    时间: 2013-7-21 19:18
LZ你鸡冻了。论坛版规上有要求出售帖按回帖顺序来确认。你按付款顺序来,买家会心理不平衡的,而且你也没提供支付宝号啊。
既然在这里卖东西总要按版规来吧,你想先款后确认大可去亚洲。被买家鸽子了投诉便是。
鱼啊,龟啊,走私什么的扯远了
作者: 天风雪雨    时间: 2013-7-21 19:43
还不死心又开新帖,既然那么自以为是那还来这里干嘛?就像8楼说的那样,每个论坛有每个论坛的规矩,既然你不是论坛老大那就要遵守论坛的规矩,不管你以何种理由违反。就像水姑娘说的一样,我们在我们的小圈子里玩,你不喜欢,外面的大世界让给你,随便你干什么这里没人来管你。
作者: 我11    时间: 2013-7-21 22:47
我在那里玩是我的自由!
作者: 从水生    时间: 2013-7-21 22:50
从法三十余年,可能看过了很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事~
一个小小论坛的规则,更不在话下~
算个屁,要凌驾就凌驾,手掌右上角45度一甩------一边去~

我觉得现在对楼主最重要的不是和我们讲透法律,也不是跟我们讲养花修性~
对楼主最重要的是,寻找一下曾经的自我~论坛是老百姓的中国梦,可能真不适合楼主了~
作者: lch19740814    时间: 2013-7-21 23:03
付款为准?明显违反版规,不冤
作者: 裴将军    时间: 2013-7-22 00:06
支持水总!该封!
作者: 晖哥    时间: 2013-7-22 00:39
在別人的地盘玩就要尊守別人的规则,这是必须的
作者: harewang    时间: 2013-7-22 08:49
不是不玩了吗?现在又想玩又不想按论坛规则玩?可能吗?
作者: 糖龙台    时间: 2013-7-22 08:52
不想守规矩,就努力去做规矩的制作者
作者: 鱼乐城    时间: 2013-7-22 09:33
看楼主也注册很久了,入乡随俗,进了仙珍园就要按照仙珍园的规格!
作者: 北京冬天    时间: 2013-7-22 10:14
支持斑竹,制定了规则就是要遵守的,不然还要规则干嘛。
作者: hyzhong    时间: 2013-7-22 10:24
据可靠消息,火星还没有法律,楼主可以去制定一部。
作者: yangshengjinono    时间: 2013-7-22 11:19
果然从法者都是这种样子,被老百姓当祖宗当习惯了,一旦到了一个公平的地方落差太大啊
作者: 疯特JOJO    时间: 2013-7-22 13:58
2B一个别理他
作者: 步族之处    时间: 2013-7-22 14:11
2B一个别理他
疯特JOJO 发表于 2013-7-2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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